基建处简介

上海电力学院基建处下设两个科室,分别为计划科、工程科。


基建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校区基建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报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学校新建项目的论证、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和建设工程选址的报批工作。


3.按照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地形勘察、地质勘探、工程招投标等。


4.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及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包括建筑材料质量)负责监管。


5.全面进行建设项目的管理,依照合同监督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等,对合同外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负责论证、审核,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和补签合同手续。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信息,提出有关建设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7.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廉政教育,调动处里同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做到干部优秀,工程优良。


8.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现场验收等工作。


9.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建设项目预算,对建设项目进行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的控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核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协助审计处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工作,协助财务处办理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并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后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等工作。


10.负责建设项目所有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决策、设计、施工、质量检验、监理及施工验收等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及归档等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改建、扩建及大型维修工程的报建和管理。


12.负责与地方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13.负责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准备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