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1294

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临港新校工作领导

临港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办、发规处、监察、审计、财务、设备、后勤、保卫、基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临港新校区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临港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具体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李和兴

副组长:封金章

成员:苏少华、解群、王秋侠、魏建华、钱伟国、殷卫红

王飞、黄国胜、王国华、施启胜、魏国强

秘书:王飞(兼)

职责:

  1. 审议新校区定位及需求规划等重大事宜;

  2. 审议新校区建设管理制度及廉政制度;

  3. 审议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和主要单体建筑风格及重要配套设施设计方案;

  4. 审议新校区建设资金的筹措方案及新校区投资计划;

  5. 定期听取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关于新校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新校区建设项目的重大合同、协议等文件;

  6. 审议建设项目分标段施工总包招标方案及合同;

  7. 审议投资变化500万元以上的技术和设计变更方案;

  8. 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决定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9. 每两个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纪要经组长签发后由临港办盖章分发并归档。

二、监督工作组

组长:李艳玲

成员:王秋侠、钱伟国、赵玲、王轩

职责:

  1. 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跟踪临港新校区建设工程关键环节进度和重大决策,依据基建工作有关制度、纪律和法规加强监督。

  2. 贯彻重大基建工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临港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

  3. 定期检查临港新校区建设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

  4. 协同开展针对临港新校区建设的廉政教育。

  5. 对临港新校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三、临港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

(一)指挥部:

总指挥:封金章

副总指挥:王飞、黄国胜、朱钦思

 员:殷卫红、魏建华、钱伟国、魏国强、陈亚捷、马晨

施裕红、张志海

职责:

  1. 在校党委和临港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授权范围内,通过例会形式对新校区建设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并对建设项目过程实施组织管理;

  2. 讨论优化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和主要单体建筑风格及重要配套设施设计方案;

  3. 审定投资变化500万元(含)以下的技术和设计变更方案;

  4. 审定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5. 审定除建设项目分标段施工总包合同以外的且合同金额为¥5万元以上的其他项目合同;

  6. 审定建设项目中重大建设材料的选用;

  7. 审定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流程;

  8. 审定各类项目付款;

  9. 根据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

  10. 做好新校区建设中验收、决算、审计及资料归档等工作,以及项目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11. 重大问题由指挥部决定提交领导小组或党委会讨论;

  12. 每一至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纪要经总指挥签发后由临港办盖章分发并归档。


(二)临港新校区建设综合办公室

主任:王飞

副主任:马晨

成员:王严超、姜宏

职责:

  1. 围绕临港新校区的建设全面负责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 负责临港新校区建设重大协议的谈判、签订工作。

  3. 负责协调学校需求、校企合作项目落实情况,协调各专题工作小组及校内各部门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4. 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阅传达及项目建设的宣传报导、网页制作和网页管理工作,编印《新校区建设简报》等宣传报道工作。

  5. 负责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计划、会议组织、会议纪要、大事记、工作总结等综合性行政工作,并督查其落实情况。

  6. 负责做好上级接待工作及重要外联活动。

  7. 负责工作人员的出勤记录、生活保障、劳动保护和福利工作以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 完成校领导、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基建处

处长:黄国胜

副处长:陈亚捷

成员:姜东宁(工程科负责人)、司磊磊(计划科负责人)

郑宝军(资料管理)、胡荣(项目报批、土建工程管理)

崔浩(机电工程管理)

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临港新校区基建管理工作。

  2. 根据临港新校区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报批工作;负责土地获批和建设工程选址的报批工作。

  3. 按照临港新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落实建设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审批手续、地质勘探、工程招投标等工作。

  4. 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协调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及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包括建筑材料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安全等负责监管。

  5. 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合同外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负责论证、审核,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和补签合同手续。

  6. 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编制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协助审计处做好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审价等工作,协助财务处办理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并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后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等工作。

  7. 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现场验收等工作。

  8. 负责建设项目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决策、设计、施工、质量检验、监理及施工验收等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及归档等管理工作。

  9. 负责向指挥部反馈建设项目管理信息,提出有关建设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10.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廉政教育,调动处里同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干部优秀,工程优良。

  11. 完成校领导、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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